绝对估值法和相对估值法对比梳理

发布时间:2022-11-09 19:29:26


  最近复习专业课,并且在实习中运用到估值建模相关知识,因此在这篇文章中简单对主流估值方法进行梳理归纳,并且结合实践讲讲我的理解。

  从估值方法大类来说,分为三类,分别是(1)绝对估值法;(2)相对估值法;(3)可比交易法。这三种方法是一样重要的,但是使用条件不同。

  从实际应用的角度来说,VC阶段用的比较多的是相对估值法和可比交易法,随着公司信息的增加,绝对估值法使用越来越多(如搭model能力是PE基本能力)。

  关于可比交易法,据我了解一般应用在VC投资和并购中,通过寻找过往的类似的投资来确定项目估值。但本人在实践中并没有过多接触,并且学术理论并不强调该方法,因此不再展开介绍。

  下面从绝对估值法和相对估值法的角度展开。

  一、绝对估值法

  绝对估值法包括DDM(股利贴现模型)、DCF(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)、EVA(经济增加值法)、APV(调整现值法)等,其中最重要的就是DCF模型。因此该部分主要围绕DCF展开,其他方法自行百度。

  要了解DCF,首先要知道两个概念,分别FCFF(公司自由现金流)和FCFE(股权自由现金流)。二者关系为:FCFE=FCFF-利息(1-税率)+新增净借款,但这不重要,我们一般不用FCFE。其对应公司价值和股权价值。

  对于DCF估值,我们一般采用FCFF计算,从而通过贴现计算出公司价值,进而推出股权价值。公司价值和股权价值关系如下:公司价值+现金及其等价物=股权价值+债务价值+少数股东权益等。其中债务价值应当去除流动负债,因为流动负债反映在营运资本变动中,即已经体现在FCFF。

  对于上述公式,除公司价值外,其他项目已反映在资产负债表,简单计算即可。那么问题来到如何计算公司价值。

  公司价值计算公式如下:

1

  对于分子部分,即FCFF计算,公式如下:FCFF=净利润+利息费用*(1-T)+折旧摊销-营运资本变动-资本性支出=EBIT*(1-T)+折旧摊销-营运资本变动-资本性支出。

  从公式可知,估计FCFF需要解决三个问题,即盈利预测(EBIT)、公司折旧政策及资本化支出计划(折旧摊销和资本化支出)和公司营运资本预测(营运资本变动)。

  不再展开这三个问题如何解决,但需要指出以下几点。

  首先,对于大部分公司,营运资本变动对公司价值影响很大(至少在我遇到的估值中都是)。这侧面告诉我们,评价一个公司价值的时候一定要注重该公司的营运能力,如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,尤其关注应收账款。

  其次,公司折旧政策及资本化支出计划一般由管理层提供(一级市场,不知道二级市场是不是),导致其对估值影响几乎没有什么调整空间。

  最后,盈利预测是一个可以很“随便”,也可以很“复杂”的工程。简单的话就是通过同比增长率(yoy)进行预测,复杂的话可以从宏观和供需关系出发,拆分到公司产品量价波动。

  完成三个项目预测后即可得到FCFF,完成分子的预测。

  对于分母部分,我们需要完成WACC(资本加权平均成本)和g(永续增长率)估计。在笔者实习中公司直接规定相应数值,不需要估计。但从理论角度,永续增长率g一般跟行业长期增长率一致,一般在5%-10%。

  WACC衡量不同资金来源的综合成本,公式如下:

1

  其中,股权资本成本需要运用CAPM模型估计,因此需要寻找二级市场标的,可出于谨慎性原则选取最高值。而债权资本成本用管理层提供借款利率计算平均借款利率即可。注意,这里用的是股权和债权的市场价值而非账面价值!此外,由于MM定理税盾效应的存在,债权资本成本需要乘上(1-T),其中T为边际税率。

  综上即可完成DCF公式中分子(FCFF)和分母(WACC和g)的估计,从而计算公司价值,进一步求得股权价值。股权价值应当略高于公司投前估值。

  二、相对估值法

  相对估值法包括PE/PB/PS/EV-EBITDA/PEG等方法,主要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和项目类型(如EV-EBITDA多用于并购)选择。具体相对估值法的介绍网络资源非常丰富(见后文),因此我将从实践角度简单分享。在实践中笔者主要使用PE和PS估值。

  根据风控要求,如果公司盈利,必须使用PE估值。而PS估值是公司亏损背景下的无奈选择。

  对于这种规定,我尝试对此进行解释。我认为主要原因在于,利润衡量了给股东带来的直接收益,而销售收入需要股东、债权人、上游厂商等多个利益相关者共同分成,因此由销售收入S来估计股权价值P是“没什么道理的”,因为相关利益者都不是对应的。而利润E和净资产B衡量了股东在企业的收益和资产,可以用来计算股东价值P。

  但在PE的使用上,从理论上来说,市盈率驱动因素有股利支付率、增长率和股权成本,理论上三个因素相似才具有可比性(根据P=DIV/(r-g)推导)。但在实践中我们较少关注这一点。

  从使用目的上,与绝对估值法是为了计算公司股权价值不同,在实践中使用相对估值法主要衡量公司股权价值是不是太贵了,即公司的PE或PS高于二级市场平均值。此外,使用相对估值法计算项目退出时公司股权价值,进而测算投资收益IRR。

  下图展示主要相对估值方法适用和不适用条件及注意事项,资料来源网络。

估值方法

适用

不适用

注意

P/E(市盈率)法

盈利相对稳定,周期性较弱的企业,如公共服务业。

①周期性较强企业,如一般制造业、服务业;

②每股收益为负的公司;房地产等项目性较强的公司;③银行、保险和其他流动资产比例高的公司;难以寻找可比性很强的公司;④(大陆上市公司)多元化经营比较普遍、产业转型频繁。

①在其他条件不变时,EPS预估成长率也高,合理本益比可能就越高,绝对合理股价就可上调;②高成长股可享有高PE,低成长股可享有低PE;

③当EPS预估成长率低于预期,合理本益比调低,双重打击,股价重挫。

P/B法

①周期性较强行业(拥有大量固定资产并且账面价值相对较为稳定);②银行、保险和其它流动资产比例高的公司;③ ST、PT绩差及重组型公司。

①账面价值的重置成本变动较快公司;

②固定资产较少的,商誉或知识产权较多的服务行业。

PB法的合理修正:
①将少数股东权益和商誉排除;②每年对土地、上市/未上市投资项目资产价值进行重估。

P/B法的悖论:

①股价/相对资产价值相关性弱;

②股价/相对资产价值<盈余(资产报酬率)/相对资产价值。

EV/EBITDA法

①充分竞争行业的公司;②没有巨额商誉的公司;

③净利润亏损,但毛利、营业利益并不亏损的公司。

①固定资产更新变化较快公司;②净利润亏损、毛利、营业利益均亏损的公司;③资本密集、准垄断或者具有巨额商誉的收购型公司(大量折旧摊销压低了账面利润);④有高负债或大量现金的公司。

企业价值(EV)=市值+(总负债-总现金)=市值+净负债。

EBITDA=营业利益+折旧费用+摊销费用。注意:Earnings = Operating profit营业利益=毛利-营业费用-管理费用。

PEG法

适用IT等成长性较高企业

①成熟行业;②过度投机市场评价提供合理借口;③亏损、或盈余正在衰退的行业

Growth:净利润的增长率修正:鉴于大陆上市公司投资收益、营业外收益的不稳定性,以及一些A股上市公司利用投资收益操纵净利润指标的现实情况,出于稳健性的考虑,净利润的增长率可以以税前利润的增长率/营业利益的增长率/营收的增长率替代。

P/S法

①营收不受公司折旧、存货、非经常性收支的影响,不易操控;②营收最稳定,波动性小,避免(周期性行业)PE波动较大;③不会出现负值,不会出现没有意义的情况,净利润为负亦可用。

 

PS法的悖论:公司成本控制能力无法反映(利润下降/营收不变);PS会随着公司营收规模扩大而下降;营收规模较大的公司PS较低。

EV / Sales法

①有营收但亏损的企业;②只能用于同行业内公司的比较

   

  以上就是笔者对估值问题理解的简单分享,结合了理论学习和实习实践中的认识,希望对各位有帮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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